[摘要]根据以往研究,盈余管理是∗ST企业实现“摘帽”的目的、撤销风险预警的主要手段。2012年,我国新退市制度增加了∗ST企业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的盈余管理动机。研究发现,在21项非经常损益项目中,∗ST企业更倾向于采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重组等方式实现成功“摘帽”。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真正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只是实现了这类企业财务绩效的暂时性改善,帮助企业维持上市资质。
[关键词]∗ST企业;盈余管理;非经常性损益;长春大学学报官网
ST制度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特殊制度安排。2012年,我国沪深两市的退市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允许∗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扭亏来实现“摘帽”的目的,强化了该类企业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1]。在21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ST企业更倾向于使用哪些手段改善财务状况,实现“摘帽”的目的?这些措施是否能够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财务绩效,使“摘帽”后的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对∗ST企业从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应计利润三方面由表及里地进行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长期绩效两方面研究盈余管理行为,尝试探究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偏好及其本质,促使企业管理者正确对待盈余管理行为。
1.制度背景和∗ST企业概念解析
2012年的新退市制度规定,“公司近两年净利润连续为负、近一年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被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的审计意见等,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类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简称∗ST公司。新退市制度的推出对亏损企业的退市监管更为严格:(1)构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2)增加了财务指标的类型;(3)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警示制度;(4)提高了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门槛[2]。但是,该制度放宽了∗ST公司通过扭亏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原来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现在只需满足“净利润为正”即可。这无疑降低了公司规避退市的难度和成本,强化了∗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扭亏的盈余管理动机。
根据新退市制度的规定,被∗ST后,公司第三年的财务表现对公司至关重要。如果∗ST企业第三年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退市指标情形已经消除,则可以取消风险警示。但是,如果上述退市指标的任何一项仍然存在,则会被暂停上市。对∗ST企业来说,在扭亏为盈的关键年度,为了应对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往往都会采用盈余管理的手段来达到自身的目的[3]。
为研究该退市制度推出后∗ST企业的具体行为及其对企业长期绩效的影响,本文选取2013年和2014年成功“摘帽”的共计80家∗ST公司作为样本,通过分析关系其“是否被实施退市”的几个关键性指标,认为提升利润质量是它们实现“摘帽”目的的重点所在,并进一步分析80家企业普遍利用哪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实现利润目标,以及这些成功“摘帽”的企业是否具有持续财务绩效增长能力。
2.利润是∗ST企业实现“摘帽”的重要指标
2.1利润是关系∗ST企业能否“摘帽”的重要指标
观察80家“摘帽”∗ST企业撤销风险预警当年及前两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发现:(1)样本公司净资产近三年来为负的比例不超过4%;(2)普遍规模较大,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万。通过对“摘帽”企业审计意见的分析发现,这些企业极少被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符合正常的市场运行规律。综上,利润成为关系∗ST企业能否“摘帽”的重要指标,本文主要从净利润角度着手,分析样本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4]。
2.2样本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判断
营业收入是决定利润的重要指标。从2013年和2014年实现“摘帽”的80家企业的营业收入来看,在摘帽当年和前一年,其营业收入都有明显增长。80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平均水平在摘帽前两年、摘帽前一年和摘帽当年分别313509.35万、351790.32万和378777.60万,呈现连续增长态势。但是,营业收入增加需要实际的经营活动支持,财务状况已经进入窘境的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改变经营状况并实现持续的收入增长。在摘帽前一年收入增长率为12.21%,在摘帽当年收入增长率为7.7%,80家企业两年中的收入增长率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说明通过营业收入改善利润指标的空间是有限的。
由收入增长率分析得出,摘帽前一年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而摘帽当年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急剧下降,说明在摘帽前一年企业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而利润是建立在收入的基础之上的,基于对收入的分析,怀疑企业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而盈余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增加企业绩效,恢复正常的运营机制。净利润是衡量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本文对“摘帽”企业摘帽前两年、摘帽前一年和摘帽当年的净利润进行统计分析。
从数据得出,摘帽前一年企业的净利润最大,达到2294803.85万元,因为时间的压力,企业必须在这一年显著改善经营状况,否则将面临退市的风险,促使企业有强烈盈余管理的动机。而企业在摘帽前两年和摘帽当年净利润分别为-3057121.24万元和153272.29万元,与摘帽前一年相比显著下降。与此同时,摘帽前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仅为12.27%,但企业的净利润却大幅度增长,使企业扭亏为盈,且净利润数值比较大,说明利润增长还有其他项目的支持,在摘帽前一年存在操纵利润的现象。
图1为净利润变动情况,更直接地说明了问题。可以看出:在摘帽前两年,净利润还处于负值;在摘帽前一年,不仅扭亏为盈且净利润比较乐观。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达到这样的绩效,通过正常的经营很难实现,更能说明企业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在摘帽当年,企业的净利润立即下滑,说明企业在前一年采取了盈余管理手段提高利润[5]。
应计利润是判断企业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常用方法,计算方法为公司该年的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在分析净利润的基础上,选取样本数据的应计利润变动额均值进行计算,对样本公司摘帽前两年、摘帽前一年以及摘帽当年的应计利润数据进行统计。
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样本企业在摘帽前一年的应计利润高达1049486.86万元。这是因为∗ST企业在扭亏为盈的关键年度需要“摘帽”,企业有强烈的动机调节公司的应计利润数额,并且为了扭转亏损,需要增加企业的应计利润。而在摘帽前两年以及摘帽当年应计利润分别为-2619849.87万元和-1522029.87万元,也证实了上述观点。对∗ST企业来说,扭亏为盈当年的表现成为管理层、股东、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对该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后,计算其应计利润变动额的均值,结果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样本∗ST企业在摘帽当年和摘帽前一年变动额的均值为-32143.96万元,摘帽前一年和摘帽前两年应计利润变动额的均值为45866.71万元,所以对比期间(-1,0)与期间(-2,-1)的数据,样本企业应计利润变动额的均值存在显著不同。该结果证明了在摘帽前一年,即扭亏为盈的关键年份,企业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调增净利润的数额以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6]。在这种情况下,能显著影响净利润的应计利润有极大的提升。而摘帽当年与摘帽前一年的应计利润相比,出现了大幅度下降。这是因为样本企业在向监管机构提交审查报告后,恢复到正常的运营状态,不再需要通过应计利润项目来提高企业的净利润。因此,∗ST企业在扭亏为盈年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调增了企业的当期利润。
3.利用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手段分析盈余管理行为
3.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盈余管理方式分析
在分析对净利润影响较大且具有可操控空间的项目时,通过对2013年和2014年摘帽企业的研究发现,摘帽前一年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企业净利润影响巨大:2012年,摘帽企业净利润为482282.04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达到773252.11万元,占净利润的160.33%;2013年,摘帽企业净利润为1812521.81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达到2216888.58万元,占净利润的122.31%。通过对比发现,在摘帽的前一年,非经常损益项目对利润的影响力度增大,与以往年度相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数额大幅度增长。
在会计弹性方面,新退市制度允许∗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扭亏来实现风险警示的撤销。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就成为了“保壳”和避免退市力度大、见效快的盈余管理手段[7]。图3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选择偏好。从中可以明确看出,∗ST企业对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存在偏好。在21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企业主要使用的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重组损益、其他非经营性收入和支出、政府补助、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和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和损失,随后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为了能够更好地分析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企业盈余管理产生的影响,引入指标贡献率,计算单个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在80家公司的总额除以80家公司的净利润总额,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净利润的贡献率=单个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额/净利润总额。
如图4中所示,对净利润贡献率较高的有以下几个项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重组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在引入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时会发现,一些频率较低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对净利润的贡献率超过了发生率高的前几个项目。例如,债务重组损益,虽然只有31家企业选择了这种方式,但对净利润的贡献率是所有项目中最高的一项。综合两组数据来看,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是∗ST公司较为常用的。80家企业中共有75家发生了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占比例高达93.75%。一般情况下,这类资产需要为企业持续创造价值,企业才会长期持有,而不会被企业用来进行直接交易换取资金。但资产的历史成本属性表明,资产的持有损益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处置时才被确认并在利润表中进行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既然要使用此类方式处置资产,就会选择较大金额的资产。对这些资产的处置属于真实的经济活动,而且利用这些方式进行盈余管理具有天然的隐蔽性。当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时,企业在“摘帽”过程中更倾向于处置资产来进行盈余管理[8]。债务重组损益,虽然出现该项目的公司相对较少,有31家,占总数的38.75%。但该项目对净利润的贡献率却是所有企业中最高的,达到了55.49%。债务重组一方面产生营业外收入,计入债务人的利润表中,另一方面会出现非现金资产多抵偿债权价值超出该资产,这部分超出的资产被确定为出售损益,出售损益会以主营业务利润的形式计入债务人的账中。债务重组既提高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又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因此成为许多∗ST企业扭亏为盈的重要手段。从图4中还可以看到一个出现次数较多且对净利润贡献率较大的项目是政府补助。中国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方式,政府掌握了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作为重要的制度力量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9]。当企业经济状况发展不佳时,政府补助作为经济干预和企业运行的重要手段,会被政府充分应用。
3.2∗ST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选择特征分析
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ST企业对这些项目的选择也存在偏好。非流动资产处置作为企业的真实经济活动,管理层能够通过操纵资产处置的时点转手或出售自己目前所持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并不应该用获取收益的资产来进行盈余管理,因为这类方式更容易使公司的利润达到预期水平,被∗ST企业偏好。通过债务重组,不仅能够提高∗ST企业报告期的利润金额,又能够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给投资者传递正面信号是许多ST企业扭亏为盈的重要手段。在社会关系中扮演着多个角色的企业,不仅背负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税收的主要来源。当其处于亏损状态时,地方政府为了当地民生的发展及就业问题,都会对这类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帮助。因此,政府补助成为了盈余管理最为便利的方式之一。然而,在这些项目中还有一些项目的出现比较特殊。如:图4中对净利润的贡献率达到24.6%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益的,其出现的频率并不高,只有3家。这是因为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出现,要求公司必须有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债务重组的发生需要债权人的让步,双方是否能就此项达成协议,成为该项目发生的必备条件。在这些项目中最容易发生且效果最为明显的项目是非流动资产处置的损益。债务重组项目与政府补助项目等并不具有可持续性,非流动资产的处置项目等还会影响到企业的长期经营能力,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这些项目具有偶发性、非重复性的特点,无法真实反映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10]。
4.财务绩效影响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摘帽”企业在扭亏为盈年度进行盈余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本文主要选择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指标,采用时点假设方式对样本公司长期财务绩效进行考察。假设摘帽当年为时点0,摘帽前一年为时点-1,摘帽后一年为时点1,以此类推。选取企业在时间区域(-2,3)内的ROA和ROE指标进行统计以分析盈余管理行为的长远影响,并对所有样本数据取均值,结果如表3所示。在表3中,样本公司在-1时点ROA、ROE指标远高于其他年度,并有明显的跃升倾向,ROA从-10.26%上升至35.42%,ROE从40.70%跃升至400.88%。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规定,如果企业在亏损的第三年业绩状况还是没有得到改善,将会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被暂停上市的企业很难再进一步实现扭亏为盈的目的,而当企业继续亏损,就会被证券市场终止上市。很多时候,企业就是为了“保壳”而想尽办法避免退市风险。因此,企业会产生强烈的动机改善财务表现,使企业的绩效在短时间内有明显的提升,甚至顺利“摘帽”。不过,“摘帽”当年ROA、ROE水平显著下降,ROA从35.42%下滑到0.42%,ROE从400.88%骤降为-20.11%,说明样本公司绩效指标的提高不代表真正提高了企业的经营业绩,而是因为一些“短视”而有直接作用的手段。这些方式只能改变企业一时的业绩,不能持续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说,当企业通过非经常性损益等方式实现财务绩效的暂时性改善时,并没有真正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
5.结论
∗ST制度是中国国情下的产物,这是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尚未成熟。通过比较∗ST企业应计利润变动额的均值,可以看出公司的应计利润在摘帽当年大幅下降,由此得出实施盈余管理是一种短期行为。通过对∗ST企业盈余管理下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分析,得出企业最常用的几种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其中,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对利润的贡献率最大。这些行为有可操纵性,并不是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通过长期绩效分析也可以看出盈余管理行为的短期性。一方面,这会导致投资者出现错误认知,扰乱市场的正常运营,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市场机遇和有效管理的共同结果,管理人员必须正视盈余管理行为,避免陷入误区。 参考文献详见长春大学学报官网。
本文图表见长春大学学报官网。
《长春大学学报》长春大学学报创刊于1991年,本刊是一本综合性学术期刊,出版周期为月刊的本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