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术休假制度作为高校师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渊源于美国哈佛大学。民国政府颁布相关学术管理规定,引领学术休假规范运行。以燕京大学、金陵大学、南开大学等为代表的民国私立大学积极探索,出台相关规范,对政府政策进行细化、变通,以契合本校实际。民国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的运行实践,为当下民办高校学术休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民办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现代价值
学术休假制度作为一种师资管理制度,渊源于美国哈佛大学1880年首创的学术休假制度,民国时期传人中国并予以本土化实践。当下,我国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公办大学“试水”学术休假制度的高校不多,民办大学方面几乎空白。因此,研究民国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并从顶层设计、制度规范,学术为主、休假为辅,完善机制、规范运行,资金扶持、专款专用,综合改革、优化生态等方面予以推进,促进学术休假制度在民办高校落地生根。这对促进新时代民办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政府教育法令指引
1917年教育部颁布的《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是我国关于学术休假制度的最早官方文本。休假的对像为校长、学长和正教授;连续任职五年以上;休假时间为一年,以国外考察的方式予以休假;休假期间的待遇不变,并支付往返路费。这是西方学术休假理念在中国的第一次展现,为高校实践学术休假奠定了政策蓝本。
1940年颁布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休假对像由“任职五年”改成了“校服务七年成绩卓著者”;休假时间由“一年为限”变成了“半年或一年”;待遇不变,只是删除了“支付往返路费”。这一系列变化,显示了政策的延续和调整,更契合抗战时期的教育背景。
《教授离职考察或研究办法》作为对《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聘任待遇暂行规程》的进一步细化,更加注重对申请人的工作认同感和学术研究能力的考核。要求事先拟定进修计划,将研究报告呈送教育部备核等”。从政府立法角度来看,确认学术休假的目的不在“休假”而在于“学术”。对于休假经费,考虑到抗战时期高校的经费紧张,要求“得由原校酌参补助”且规定“以返原校服务为原则”,以稳定高校师资。
1941年颁布的《国立专科以上学校教授休假进修办法》,是对国立专科以上学术休假制度的进一步规范。一是对“连续任职”的解读,“在奉令改组或合并之国立专科以上学校服务之年月得合并计算”。二是解决遴选人数受限的问题,规定在符合基本条件的“专任教授中遴选三分之一”,余则“下年度续请之”。三是休假期间,薪酬不变,差旅费“由原校酌予补助”。教育家庄泽宣指出,教授若无进修机会,无异于高等教育的自杀。此语是教育界的追求,也得到了官方的支持。从以上官方文件看,政府对教师学术休假持积极支持态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学术进修使得教师提升科研能力、激发学术活力、提高教学水平、缓解师资不足。
二、民国私立大学试水学术休假制度
民国政府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旨在鼓励、引导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运行。各私立大学也根据自身情况,对政府政策进行细化、变通,以求契合本校实际。
(一)申请对象及先期服务年限
燕京大学规定连续服务六年的专任教师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就具有申报资格。认为行政人员“于学校有补益时”,也有休假的权利。金陵大学颁发了《金陵大学现任教授休假进修暂行办法》和《金陵大学现任讲师以上教员初次休假、出国进修暂行办法》,规定任教授满7年且成绩卓著可以申请学术休假。具有学士学位的讲师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本校任教满5年;二是历年来教学科研成绩总均在中等以上;三是外语成绩中等以上或相等于75分以上。
(二)时间限度与补偿标准
燕京大学规定休假期限以“半年为准”,必要时得请求延长“至多不得超过两年”。如学校资助出国休假,则其“薪金仍可照常支取”。同时,教职员工休假期间“仍享有住房、看病及医牙津贴之权利”。1945年,因形势的变化,规则亦有变更。在国内从事研究休假半年者,“得领原薪之全数及各项津贴”;休假一年者,“薪金均减半”;休假二年者“其第二年留职停给薪金”。休假出国研究者,“得领原薪之全数及各项津贴一年,其出国来往旅费概由本人自行筹措。”金陵大学教授有离校考察或研究“一年或两年”刊的机会;讲师或讲师以上休假深造时间“暂定1—3年”。
(三)返校服务要求
燕京大学对学术休假人员返校后的服务年限没有做具体要求,而是将审查前置,认为拟休假人员“仍拟在校服务”且“对于学校有更大之贡献”。金陵大学则要求进修期满后“须返校服务至少三年。
(四)计划与报告要求
燕京大学规定拟休假人员提交申请时,须提交研究计划书和经费来源。对于准其留学者,“须将其计划完全实行”,年终要呈报告书“叙述该年工作之经过”陋]。金陵大学要求拟休假教职员工提供服务期间的研究报告或著作、进修计划内分考察或研究之题目、程序、地点、时间、预期结果、健康证明书等;进修期满返校后“于两个月内应将考察或研究结果,详具报告送请校长室备案”。
(五)休假审批流程
燕京大学教职员工先填写休假请求书,经“所属院长及学系主任连同签署”Ⅲ1;然后提交由校长、校务长商同“铨叙委员会”处理之ⅢJ。金陵大学也规定教职员工须“先向所属院部申请并提出”,并经院务会议根据《金陵大学现任教授休假进修资格审查记分百分法》,从品格、教学、研究、学校需要等四个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而后送学校教员休假进修遴选委员会审批ⅢJ。
三、民国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的现代性意义
(一)顶层设计,制度规范
民国政府顶层设计,颁布了一系列文件规范、推动学术休假制度的实施。2012年3月,《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予以价值引领。但时至今日,学术休假制度并未普遍确立。可以考虑从国家角度,下发专门文件要求高校结合实际颁发学术休假管理制度;建立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教师四级经费分担机制;将建立学术休假制度纳人对高校的考核指标体系,对民办高校单列考核要求。总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学术休假,切实扭转学术浮躁风气。
(二)学术为主,休假为辅
明确学术休假的内涵,坚持学术为主,休假为辅。学术休假的本真是提升教师的学术素养,促进学校学术水平的整体提升。民国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对于教师学术水平的提升意义非凡。厦门大学商科主任陈苕之自离校休假以来“编译书籍”“于学问研究,颇获利益”。厦门大学医药处主任廖超照休息期间,在杭州“从事研究医学,且编成中西药作用较量一书”。如果将学术休假制度片面理解为教师的放假修养,或者将学术与旅游相结合就失去了学术休假的应有之义。同时,不可能在本就资金紧张的民办高校予以推进实施。民办高校教师相较公办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大很多,平时用于科研的时间相对较少,正可借助学术休假开拓学术视野,提高科研水平,进而促进民办高校学术地位的提高。
(三)完善机制,规范运行
结合民办高校实际,建立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首先,要对申报资格作出明确规定。民国时期,学术休假一般要求为副教授以上教师,如1936年华中大学“董事们原则上决定资深教职员可以享受休假年”,也有部分私立高校给予讲师职称教师一定机会。一般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来校工作达5年以上,教科研考核良好以上,具有市厅级科研项目。拟申请人员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书、休假计划、经费来源、经费使用预算等材料,供学校审核。学校可借鉴燕京大学的做法,为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规定“每一单位不得有二人同时休假”,休假教职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应由该单位同仁共同分任,以不影响该单位之预算为原则”o[301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优先遴选教学骨干、学术骨干、兼任职务较多者。其次,明确休假时间和休假待遇。休假时间以6个月期限为主,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般来说,休假期间的工资和各种福利不变,经费紧张的民办高校可考虑发半薪。当年度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不做要求,让学术休假人员无后顾之忧。再次,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归来后,须向所在部门汇报研究成果,提交工作总结,在全校范围内做一场学术讲座。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休假任务者,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资金扶持,专款专用
学术休假制度的推行需要充足的经费保证,并要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经费筹措方面,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民办高校给予专项资金扶持,专款专用,第三方审计,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民办高校教师的学术休假。二是民办高校应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学术发展,作为提升教师学术水平和学校科研实力的重要举措。三是以横向课题、定项项目等方式,积极争取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对学术休假的资金支持。经费使用方面,要确保教师学术休假的正常进行,竭力避免因经费不够进退两难。
(五)综合改革,优化生态学术休假制度的真正实施,需要整个学术生态
的修复和根本性改善。首先,切实推行年薪制,改变目前普遍推行的“基本工资+津贴+奖励”的薪酬发放模式。让高校教师不必担心因为学术休假而影响实际收人及岗位聘任。其次,切实推行学术评价去行政化,改变教师“跑项目”“拉课题”等不良行为,真正将时间和精力用在科学研究上,构建学术本位的管理体系和学术评价体系。再次,就学术自由、教授治学重构制度规范,从教师聘任、考核、晋级、职称等方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培育风清气正、踏实科研的学术生态环境。
四、结语
在新时代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化推进的背景下,着力民办高校创新师资管理制度,通过学术休假制度消除职业倦怠、提升职业忠诚度、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拓宽国际视野意义重大。因此,借鉴民国私立大学学术休假制度的运行得失,推动民办高校逐步建立、完善学术休假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参考文献详见长春大学学报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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